—— 灵活用工的政策支持 ——

政策支持
  • 01
    2018年11月8日

    李克强在经济形势专家和企业家座谈会强调:”把就业优先放在宏观政策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力度,引导多种方式灵活就业,保持比较充分的就业,创造更多社会财富”。

  • 02
    2018年12月29日

    北京人社局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 北京 “在促进就业方面,实施鼓励单位招用、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引导灵活就业的政策”。

  • 03
    2019年8月1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指出互联网平台经济是生产力新的组织方式,是经济发展新动能。

  • 04
    2020年4月7日

    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高技【2020】552号),鼓励发展灵活就业新模式,支持互联网企业、共享经济平台建立共享用工平台灵活就业保障平台。

—— 税收管征的政策依据 ——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減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3号)规定:
  •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 第六条第五类经营所得:规定了个人以个人独资与个体户以及其他方式以经营所得取得合法收入的权利与纳税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项:规定了个人以经营所得报税的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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